會員權益
會員卡Q&A
紅利集點兌換辦法
贈品兌換標準查詢
會員積點查詢
會員特約商店
 
會員專區
 
 
紅利集點辦法:

本公司為回饋所有顧客的支持與愛護,推出加油積點換好禮活動,凡來站消費即可依現場活動公告比例獲得紅利點數,台塑聯名卡、台塑會員卡(含TK會員卡)及非會員積點券皆可兌換贈品;97年度6-8月實施辦法如下,本辦法適用於所有紅利積點贈品兌換活動:

會員申請:
  台塑聯名卡:〈信用卡加油會員〉
    針對信用卡使用者規劃的加油卡,由遠東商業銀行與台塑企業合作發行,申請人可至全省台亞加油站現場申辦,經遠東商業銀行核卡成功後即可成為會員,享有所有專屬優惠活動。
  台塑會員卡:〈現金加油會員〉
    針對不使用信用卡之顧客設計,申請人至各台亞加油站現場申辦。填寫申請書並繳交工本費100元、完成開卡作業後即成為會員,台塑會員卡申辦成功後,工本費恕無法退還。
會員紅利積點活動:
  會員持台塑聯名卡、台塑會員卡或TK會員卡至各台亞加油站消費,皆可依現場公告活動方式累積點數,台塑聯名卡會員至公告合作之異業聯盟企業刷卡消費,亦可累積HAPPY GO點數(HAPPY GO積點依快樂購聯合集點卡活動辦法辦理)。
非會員紅利積點活動:
  非會員至本公司各加油站消費汽/柴油(其他產品不積點),可依現場公告之活動方式獲得等比例之紅利積點?,並可至台亞加油站贈品服務中心兌換贈品。
  贈品兌換點數及有效期限依各站現場公告為準,贈品規格以實物為準。
  積點券有效期限為消費日起計1年內有效,逾期作廢不得要求補發或更換其他贈品。
  積點券敬請妥善保管,期限內因人為因素導致點?條碼無法辨識、判讀或遺失者,恕不得要求補發或更換其他贈品。
紅利積點累積及查詢:
  台塑聯名卡、台塑會員卡及TK會員卡限持卡本人使用,會員至各台亞加油站依指定方式消費汽/柴油,每加滿1公升即可依現場公告的汽/柴油回饋比例累積紅利點數,未滿1公升者則不予積點,加油公升數及回饋後之點數,小數點以下部份皆不予計算,本公司保留活動變更與回饋比例調整之權利。
  台塑聯名卡、台塑會員卡及TK會員卡所累積之點數,均不得轉讓或與不同卡別累積之點數合併使用,點數亦不可折算現金或要求兌換非本公司公告之贈品。
  台塑聯名卡、台塑會員卡及TK卡會員,每次消費後發票即會顯示當次累積點數及結餘點數供會員參考,請確認點數無誤再離開加油區,恕不接受補登及賠償任何損失。
  現場網路斷線無法即時累積點數時,將以事後補點或條碼積點券代替,恕不接受現金賠償。
  使用台亞加油站發行之贈品點?(油品抵用券、洗車券、商品服務?等)、儲值卡等消費,恕不再回饋積點、現場贈品或點數券。
  會員累積之紅利點數可上本公司網站查詢,亦可於上班時間向客服人員查詢。
    台亞公司網站:http://www.formosaoil.com.tw/
    客服專線:0800-061-088(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上午8:30~下午05:30)
會員卡毀損、遺失補發:
  台塑聯名卡會員請通知遠東國際商業銀行,並依照遠東商業銀行公佈之信用卡使用須知及相關規定辦理。
  台塑會員卡及TK會員卡會員請至全省台亞加油站,繳交工本費$50元辦理補發。
紅利積點使用:
  紅利積點兌換需攜帶會員卡,未帶卡片不得要求兌換。
  兌換方式:
    台塑聯名卡會員,不需核對身分即可兌換,會員應妥善保管卡片,避免遺失後點數遭盜用之風險。
    台塑會員卡、TK會員卡會員,需核對會員身分資料後方可兌換;資料不全者,需攜帶身分證件補齊資料後方可兌換。
  會員紅利積點數可兌換本公司公告海報陳列之贈品,紅利點數確認兌換扣除後,不得要求歸還點數。
  贈品兌換點數及期限依加油站現場公告為準,贈品形式、顏色及大小依實物為準。
  禮品兌換服務時間及地點:
    週一至週日,上午8:00~下午8:00
    台亞加油站各站贈品服務中心
贈品點券使用方式(台亞加油站油品抵用券、洗車券、商品服務券):
  贈品點券兌換後請妥善保管,毀損或遺失恕不接受申請補發或折算現金。
  使用贈品點券時不再累積點數或領取現場贈品。
  贈品點券均訂有使用期限,兌換後恕不接受展延日期或退換現金。
贈品兌換辦法:
  贈品兌換確認後,除因贈品有瑕疵外,恕不接受更換或退回,若因此產生運送費用,需由兌換人自行負擔。
  兌換贈品如發生非人為因素之瑕疵時,請於收到贈品後七日內向本公司辦理退換貨,如逾7日則視為完整交貨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  辦理退換貨需附贈品兌換單並回復包裝(含配件及保證書),若該贈品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已停止兌換,將以等值贈品替代。
  贈品如遇缺貨情形,本公司將盡力協調廠商處理,惟並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。
  公告有效期間內之紅利積點贈品,如因缺貨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致無法提供兌換時,本公司得以現場公告方式提前通知。
  標示為「預約訂購」之贈品,只需先行到站訂購並辦妥扣點手續,廠商到貨後將通知會員自行來站領取(訂購站即為贈品指定領取地點)。
 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13,333元,兌換人需先扣繳15%機會中獎稅(非本國籍需扣繳20%);會員參與本紅利積點兌換活動而應繳納之任何稅捐,由會員自行負擔;倘依相關法令規定應由本公司代為扣繳稅款時,需代為扣繳之稅款將併入扣點計算,若因而點數不足恕不接受兌換,會員絕無異議。
  會員與贈品供應廠商所提供之贈品或服務發生爭議時,均應由贈品供應商自行負責,概與本公司無涉。
會員資料使用:
  會員同意授權本公司將會員卡個人相關資料提供予任何企業(包括但不限於聯盟企業),以寄發禮品、產品目錄、各類宣傳品或安排提供服務之相關事宜等。
修改及終止:
  本公司得隨時修正、暫停、終止本活動及本辦法(包括參加資格、積點計算、積點比例、回饋項目及兌換標準),經公告於本公司各營業場所或相關媒體15天後生效。
  會員紅利積點贈品兌換活動,應依本公司訂定之活動辦法辦理,本公司保有修改、變更及暫停或終止活動之權利。
法律:
  本公司發行之贈品點券或其它公告文件所載與本活動相關之規定,均與本辦法具同等效力。
  如有仿冒、偽造點數及卡片者,本公司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  本條款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